山坡地解禁,是選前大「利多」?????
台北市議會今天三讀通過了《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》第15條第3項的修正案,要將屬於山坡地區的「住三」納入可都更範圍。
主提案人、國民黨議員闕枚莎如此主張:
「很多住在山坡地住三的民眾都是弱勢族群,根本就無力自行重建,更何況不少建物都是30年以上的老舊建物,若不更新,一旦發生大地震,恐怕會釀災,因此提案放寬規定,也希望自治條例修法通過後,可以讓這些居民住得更安全。」
但是,根據現行的《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》(俗稱「危老條例」),其實就可以處理多數老屋的安全問題。
採用《都更條例》與《危老條例》最大的差別,是在於容積獎勵的。更要不得的是,如果真的經過都更,就會在山坡地蓋起更高樓層的建築,這對於山坡地保護和居住安全都不是好事。
這樣沒必要的放寬,動機為何,我想大家都看得出來。
此修正案提案人:
闕枚莎、李新、汪志冰、厲耿桂芳、李芳儒、
洪健益、徐弘庭、李傅中武、戴錫欽、王孝維、
李慶元、陳永德、王欣儀、許淑華、王威中、
顏若芳、陳重文、陳炳甫、潘懷宗、吳志剛、
王鴻薇、林瑞圖、郭昭巖、林世宗、林國成、
陳彥伯、葉林傳、高嘉瑜、江志銘、張茂楠、
林亭君、簡舒培、李建昌、周威佑、王閔生、
陳義洲、應曉薇、歐陽龍、陳錦祥、鍾小平、
阮昭雄、吳世正、劉耀仁、何志偉、黃向羣、
黃珊珊、梁文傑、陳建銘、顏聖冠、徐世勲
(P.S. 以上50名提案人名單為台北市議會網站紀錄,但昨天的新聞指出僅41名提案人,有其中9人撤回提案,但市議會未修改記錄,這也是市議會網站很大的問題啊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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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323/3410846?from=udn-ch1_breaknews-1-cate3-new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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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www.storm.mg/article/370769
台北市議會議案紀錄:待大會議決案件>>市法規>>12161 案[工務類]
http://www.tcc.gov.tw/iFrame.aspx?n=4752B9BC22AAF612